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主要负责本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成长成才服务、招生录取、就业指导等工作。

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学风考风建设,统筹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学生评奖评优和表彰工作;负责处理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中部分大型活动的相关筹备和组织工作。

负责全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健全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推进完善各项资助政策制度及具体的评定办法;统筹各项奖助政策的落实,监管学院各项资助项目的开展,保障各项资助评定的公开、公正、公平;做好国家和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选塑资助学生典型,促进学生励志成才,营造良好的资助育人氛围。

负责负责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相关工作。

负责统筹和组织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负责编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宣传方案,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毕业生就业材料制作,就业市场开拓,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下设思想教育科、学生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就业工作办公室。


思想教育科

一、负责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包括日常理想信念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网络素养教育、法治安全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

二、负责组织各类学生座谈会,开展学生思想调研,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三、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辅导员日常值班、业务培训、考核评优及素质能力大赛的组织工作;

五、江苏省辅导员赋能平台的维护、学工人员数据的统计;

六、负责辅导员理论研究、精品项目、工作案例的评选工作;

七、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遴选、培育、管理及省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工作;

八、负责教师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考评、经历审核、经费发放及学生副班主任的组织工作;

九、负责大学生年度人物和辅导员年度人物的推荐评选工作;

十、完成相关文稿撰写、整理、汇总、报送及其他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和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管理科

一、负责学生防传染病教育、防诈反诈教育、考风考纪教育;

二、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与跟踪,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处分解除受理等;

三、负责学生节假日去向登记、假期安全教育与管理;

四、负责学生状态周报统计及跟踪,学生危机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五、负责新生入学报到、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办理;

六、负责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学校大型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七、负责组织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学校奖学金、章基嘉奖学金评定工作;

八、负责校级和省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定及表彰工作;

九、负责日常学风建设工作、辅导员周检月报、学风主题月活动;

十、负责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校外住宿审批、文明宿舍创建等相关活动措施制定、宣传教育及实施;

十一、负责奥蓝学生系统、迎新系统、省学工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十二、负责统筹“一站式”学生社区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晖园学生社区日常管理;

十三、配合学校教务处、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财务处、保卫处、总务处等其它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日常学生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和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筹全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健全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推进完善各项资助政策制度及具体的评定办法。

二、组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复查工作。

三、落实国家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四、做好国家和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资助育人氛围,选塑资助学生典型,促进学生励志成才,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五、检查、指导、监督各学院对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过程管理和结果审定,保障各项资助评定的公开、公正、公平。

六、完成学校和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

一、负责学生生活劳动教育的开展,做好劳动教育管理系统中相关板块的管理;

二、负责统筹校长信箱、12345来件等学生意见反馈工作;

三、负责校长学生助理团本科生遴选推荐工作以及学生工作助理团的选拔管理工作;

四、负责配合“一站式”学生社区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文园学生社区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工作例会等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及报送等工作;

七、负责处内办公用品的采购、调配、报销;

八、负责处内固定资产的申购、调拨、清查等工作;

九、负责部门收发文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用车申报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处内人事考核,人事系统中岗位调动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工处网站维护、信息公告通知发布、天际新闻网新闻发布。

十二、完成学校和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一、统筹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与普及活动。

二、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完善学校、学院及班级三级心理防御体系,参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干预。

三、针对心理辅导教师开展专业指导,举办心理工作坊,进行心理健康工作考核,提升工作队伍整体水平。

四、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各类心理健康讲座、沙龙等交流活动,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五、负责班级心理气象委员的培训,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

六、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七、总结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规律,起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

八、参与江宁大学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各项工作,负责做好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省内外兄弟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交流。

九、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网站建设及心海测评系统维护。

十、完成学校和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

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以及其它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学校招生工作规章制度。

二、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并负责报送、落实。

三、制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方案,联络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统筹全校年度常态化和阶段性招生宣传工作。

四、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做好录取现场建设、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寄送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特殊类型招生的报名、选拔、录取等工作。

六、负责新生报到数据统计上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

七、做好招生宣传信息化建设,负责招生网页、招生机器人、咨询电话、QQ、微信等平台的日常维护。

八、负责开展招生工作总结,做好生源数据、录取情况、宣传效果总结分析,评选年度招生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

九、做好招生文件、图片、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十、完成学校及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工作办公室

一、全面统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代表学校对外发布毕业生资源信息,搜集、整理、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

三、组织面向全校学生的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就业观念的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讲座、论坛和咨询活动。为毕业生提供职业资格、求职技巧、实用职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

四、培育以学校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举办全校性就业市场、周末就业市场、联合市场、专场招聘等活动,协调学院独立市场与院际联合分类市场。推进全校无形就业市场的软、硬件建设。

五、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签发、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离校和派遣手续。

六、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及时反馈公布就业动态。参与对各学院就业工作的检查、评估。

七、做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信息反馈,积极开展就业调查和工作总结与研究,编制、发布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八、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

九、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建设,负责校级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的审核与管理。

十、负责学校就业指导课程、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建设、管理与考核。

十一、负责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组织、指导与培训;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指导与管理。

十二、完成学校及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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