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促进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升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经研究决定,拟开展新一轮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有明确创业意向和优秀创业项目,愿意并且能够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团队成员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学业成绩合格,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2.申请项目具有创新性,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与开发价值,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
3.申请团队应有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相应的资金风险承受能力;
4.申请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5.申请团队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违法纪录。
6.已获基金扶持期满或已按时偿还免息贷款的项目方可继续申请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基金。
三、项目申报资料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申请表》。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申请基金支持的情况;申请书须经各学院审查签章同意申报。
2.商业计划书。主要包括公司(项目)情况介绍,产品与服务,市场分析,管理团队,营销策略,产品制造,财务分析,风险控制,项目实施进度等。
3.申请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已注册公司的项目提供)。
4.企业相关材料:
①已经经营一定时间的企业,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②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③未注册企业的个人需提交在校期间学费已缴清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
6.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7.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产品照片)。
四、时间安排
1.10月13日前,学生团队将上述三条规定的申报资料电子版提交至各学院学办。
2.10月15日前,各学院汇总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并根据学生的经营计划、个人能力(团队组成情况)等因素,予以审核、推荐,并将申请汇总表书面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就业办(创业园1号楼103室),电子版材料通过奥蓝发送。
3.10月20日前,学工处对学院推荐的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申请进行初评,遴选一定比例的申请者进入复选答辩环节并组织答辩。
4.10月27日前,公布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资助名单,签订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协议。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梳理本院学生创业情况,广泛宣传,并积极动员符合要求的学生报名参加。
2.申报材料中,各学院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申请汇总表需提交书面材料,其他材料通过奥蓝消息将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处万远。
联系地址:大学生创业园1号楼103办公室
联系人:万远
联系电话:58695727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申请表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申请汇总表.doc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申请表.doc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pdf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