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导航

学工处顺利举办第七期辅导员心理专业能力培训

发布者:秦玄发布时间:2025-12-31浏览次数:10

为持续提升辅导员心理育人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229日下午,学工处在长望楼N102报告厅成功举办2025年第七期辅导员心理专业能力培训。本次培训聚焦“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分为两个专题展开。心理中心史琼副教授作《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专题讲座,心理中心钱春霞主任系统解读我校心理危机处理方案。培训会由学工处副处长郝咏梅主持,各学院60余名辅导员及心理中心部分教师参加学习。

郝咏梅在主持讲话中,首先对全体辅导员的辛勤付出与坚守表示衷心感谢。她指出,当前大学生心理问题日趋复杂,对辅导员的专业能力和心理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在心理危机与突发事件应对方面。她希望全体辅导员在工作之余,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与技能提升,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动态,提升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切实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落到实处,筑牢学生心理健康防线。

在随后的讲座中,史琼作了题为《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的专题讲座。她指出,心理危机分境遇性、发展性、存在性与病理性四类,危机的发生源于当事人的生命“推力”和“拉力”关系的失衡,需通过“停、看、听”并结合四条筛查线——静态信息、关键事件、动态监测、专业评估来进行识别。史老师介绍了基于风险等级的四维评估法及相应干预措施,并借助预防性危机谈话示范视频,重点推荐QPR干预方案。她强调,辅导员在干预前应做好专业与心理双重准备,谈话时须直接询问、深度共情,与学生建立共同面对问题的支持联盟,真正成为学生心理安全的守护者。

培训最后,钱春霞对我校心理危机处理方案进行了系统解读。她详细梳理了我校心理危机干预的规范流程,强调工作标准化与专业化的重要性。结合《精神卫生法》相关条例,钱老师进一步说明针对危机学生不同阶段——如危急期、治疗期、稳定期与康复期分别采取的不同应对措施。她指出,心理危机处理是一项需要多方协同的系统工程,辅导员在工作中应充分发挥资源整合者的作用,依托学校“四级防御体系”,积极调动家庭支持系统,形成全员参与、全程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校园安全稳定。

本次培训内容详实、贴近实务,有效增强了辅导员对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能力,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苏ICP 备05007124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102010187号 NUIST备8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