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1年维艾思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1-16浏览次数:364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2021年继续评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艾思奖学金”(以下简称“维艾思奖学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艾思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学发〔2012〕69号)规定,“维艾思奖学金”用于奖励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研究生中优秀的学生(维艾思奖学金与学校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兼评)。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一等

二等

总额

(元)

人数

标准(元/人)

人数

标准(元/人)

大气科学学院

2

1000

2

800

4600

应用气象学院

1

1000

1

800

1800

龙山书院

2

1000

2

800

3600

长望学院

1

1000

0

800

1000

合计

6

——

5

——

10000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品行端正。

(二)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1.本科生

(1)上一学年必修课(含体育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含及格);

(2)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50%之前;

(3)上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与选修课折合成绩之和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30%之前;

(4)体质测试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2.研究生

研究生期间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20%之前。

(三)具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在专业学习与实践中表现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学校、省或全国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

2.有相关论文发表;

3.取得创新和应用性的科研成果,并在有关服务机构中得到应用(需有用户证明);

4.参与应用气象服务项目,并做出突出成绩,获得过相关单位的奖励;

5.其他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评审安排

1.11月19日前,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填写“维艾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对照评选条件详细说明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及取得的成绩。

2.11月25日前,各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请将名单导入奥蓝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奖励学生名单,并填写“审核推荐意见”,意见中须注明奖励等级。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

3.11月26日下午1600前,各学院将经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维艾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维艾思奖学金奖励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0室)。

3.11月30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请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维艾思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集体评审。

4.127日前,奖励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12月旬,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金。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依据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指标,规范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奖励资金真正用于奖励优秀的学生。

2.各学院应明确专人负责,统筹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维艾思奖学金以及校奖学金等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每项评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3.各学院应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教育他们珍惜所获奖励,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和表现回报设奖单位的。有条件的学生,可以定期与设奖单位联系,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或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联系人:李冉冉

联系电话:58731397

特此通知。

 

附件1:维艾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维艾思奖学金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11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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