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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第一届学生工作助理团的通知

发布者:冯国昌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1561

各学院:

为贯彻“笃行以生为本 厚植大学精神”的工作理念,发挥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成长成才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科学化、人性化、精细化,经学校研究,决定选聘第一届学生工作助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选聘人数 

25名,其中本科生20名,研究生5名。

三、选聘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有强烈的法治观念和优良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3.热爱学校,热心学生工作,为人正派,积极向上;热心公益事业,乐于服务同学,具有奉献精神和主人翁意识。

4.了解学校有关部门的职责和相关政策,熟悉学校的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及常用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5.能切实履行学生工作助理一届任期(一年)。

四、选聘程序

(一)初选

初选主要采用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本科生由学院推荐报学工处,每学院推荐不少于5名;研究生由学院推荐报研工部。 申请人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助理团选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学院组织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

学生也可通过自荐的方式直接向学工处报名,并于4月25日前将《报名表》、本人各类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gc@nuist.edu.cn.

(二)复选

复选通过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对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的掌握情况、从事学生助理团工作必备的基本素质(文字功底、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三)考察公示与聘任

学校对入选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报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当选的学生工作助理颁发聘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广大学生,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媒介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过程中,各学院要严格遵守选拔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材料报送。报名表中“主要工作(实践)经历”一栏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请各学院于4月25日前,将学院推荐人员的《推荐表》、《学院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通过奥蓝系统报送至冯国昌老师处。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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