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南京艾瑞智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学发[2020]19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就2020年“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中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50%;必修课首次考核无挂科,体质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免测学生除外)。获得“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
三、资助人数
共15个资助名额。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1 |
2 | 自动化学院 | 3 |
3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4 |
4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5 |
5 | 应用技术学院 | 2 |
合计 | 15 | |
四、评审安排
1.12月18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对照评选条件详细说明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及取得的成绩。
2.12月24日前,各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提出建议资助学生名单,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
3.12月25日下午15:00前,将《申请表》(附件2)、《“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奥蓝系统发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冉冉老师,纸质版经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0室)。
4.12月28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请校“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集体审议。
5.12月31日前,资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6.2021年1月上旬,发放奖金及奖学金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依据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指标,规范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奖励资金真正用于奖励优秀的学生。
2.各学院应明确专人负责,统筹组织“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每项评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3.各学院应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教育他们珍惜所获奖励,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和表现回报设奖单位的。有条件的学生,可以定期与设奖单位联系,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或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联系人:李冉冉
联系电话:58731397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学发[2020]19号).pdf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