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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举办第五期浩天信和法律实务工作坊

作者:杨晨发布时间:2020-11-02浏览次数:846

10月29日,“浩天信和法律实务工作坊”第五期在阅江楼602会议室举行。本期实务工作坊的主题是“套路贷犯罪认定的界分”,邀请到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艳龙律师和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资深检察官谢阗作为嘉宾。法政学院徐骏、江耀炜老师以及法学专业本硕学生参加研讨,江耀炜老师担任主持。

首先,江耀炜老师对本次研讨案例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两位嘉宾分别从控辩不同的角度,以研讨案例为例,对“套路贷”认定的实操要点进行了阐述。刘艳龙律师认为,“套路贷”是一个概括性的名称,其成立的罪名可能有所不同,包括虚假诉讼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套路贷”的基本认定模型是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加上诉讼、暴力索债等后续行为。针对探讨的案例。在事实认定方面,具有小贷公司系合法注册、约定月利率超过3%、扣除了“头息”、签订了空白利率合同等共同特点。刘律师的辩护观点认为,案例中的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最多构成虚假诉讼罪。

谢阗检察官从中共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背景出发,揭示了“套路贷”案件备受关注的原因。他以生动通俗的事例讲解了“套路贷”犯罪的源起、基本含义、常见手段和社会危害。谢检察官强调,“套路贷”构成虚假诉讼罪还是诈骗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控方在实践中一般会从主观方面的主观证据和主观方面的客观证据来组织证据。

在互动讨论的环节中,同学们提出颇有见地的见解和问题。两位嘉宾予以详尽解答,并引导大家进行深入的思考。从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到软暴力的界定,从控方组织证据的方式到辩方开展辩护的思路,从认罪认罚制度的效果到刑事政策对司法的影响,大家的讨论逐渐深入。

按照工作坊的惯例,刘律师和谢检察官选出包容、王竹、凌培俊、屈瑞四位同学为本期实务工作坊的优秀参与者,并为其颁赠了精美书籍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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