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1379

    1.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高标准,严要求,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培养优良工作作风;

2. 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善于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3. 求真务实,高效进取,礼貌热情,耐心细致,不推诿、不拖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学生放心满意;

4. 忠于职守,遵章守纪,规范办事程序,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5.因事、因病不能工作的,需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由派出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备案后方可离开;如遇紧急情况,须事先向中心学生事务科电话履行请假手续,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6.文明用语,仪表整洁、庄重、大方得体;

7.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优美,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8.安全用电,下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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