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上半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更新)》精神,为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假期,现将201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5月1日至5月4日,共4天。5月2日(星期四)的教学活动调整至4月28日(星期日)进行,5月3日(星期五)的教学活动调整至5月5日(星期日)进行。 二、各学院应在放假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我校大学生良好社会形象。 三、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要严格执行学生去向登记制度,采用奥蓝系统或其它方式进行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并留存备查。 四、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节前课堂点名和请销假制度,杜绝学生早退和无故推迟返校情况的发生,切实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各学院辅导员要提前将假期离校学生信息录入宿舍门禁系统白名单,及时通过宿舍门禁系统掌握假期留校学生归寝信息。 六、各学院要明确假期学生工作联系人,各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七、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检查学生的返校情况,将未返校学生名单及原因(样表见附件)于2019年5月5日上午10:00前通过奥蓝系统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冯国昌老师;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联络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八、各学院要关心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本通知的有关要求传达到他们,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督促他们遵守承诺,严格自律。 注意:放假期间24小时值班电话:总务处58731391,保卫处58736110,后勤服务总公司58699959。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