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冯国昌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679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等各方面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强化安全意识。各学院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增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落实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完善学生安全工作机制。

二、做好各类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排查。宿舍内禁止保存和使用热水壶、热得快、洗衣机等大功率电器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物品。其次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学生异常情况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化解措施,明确化解时间与工作责任,逐个整改和跟踪。对无法通过自身能力进行整改的问题,要书面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尽快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进一步重申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宿舍门禁系统管理规定和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各学院要通过宿舍门禁系统加强学生归寝管理,及时核实系统反馈信息并做好跟进处理。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对已经上报的特别关注学生实施“一对一”的谈话、跟踪与帮护。需要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咨询支持和介入的请及时与中心联系,坚持做到心理安全问题无小事。

五、春季是各类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切断传播途径;注意劳逸结合,保持充足睡眠与规律的生活习惯;加强锻炼,提高自身抗病能力;寝室内要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要充分利用社团活动和微博、微信等媒体,传播健康生活方式及疾病预防知识和技能。

六、严格落实学工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网络。学工值班人员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有关信息。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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