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生命之美•你我共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江苏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学函﹝2018﹞2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引导我校大学生关注自我心理健康,增强心理保健意识,学会悦纳自我,提升自我,经研究决定开展“生命之美•你我共绘”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生命之美•你我共绘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6月上旬
三、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四、承办单位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学院学生办公室、校社联、校心协
五、活动内容
(一)心理气象委员培训及团体辅导
培训对象:班级心理气象委员
培训时间:4月上旬
承办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团体培训
活动对象: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教师
活动时间:4月中旬
承办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生命之美•你我共绘”绘画设计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活动目的:让大学生感悟感受生命之精彩,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
活动形式:心理中心将推出“生命之美,你我共绘”主题活动,大学生可根据这一主题自由绘画或制作海报,展示大学生的想象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及人文素质,弘扬真、善、美。
承办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四)“21天不抱怨”紫手环活动
活动目的:让大学生体验不抱怨的神奇力量,体会一种更加积极的生活方式。
活动形式:邀请每位参与者戴上一个特制的紫手环,只要一察觉自己抱怨,就换手环换到另一只手上,以此类推,直到这个手环能持续戴在同一只手上21天为止。让大学生学会理解包容,正确接纳生活中的不愉快,真正做到不抱怨。
承办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五)江宁大学城心理健康教育文化产品设计大赛
活动目的:激发大学生创意灵感,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品牌标识度。
活动形式:以大学生校园学习、生活、服务、文化娱乐、心理健康等为主要内容和创意来源,设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文化产品。产品形式不限,要求新颖、实用。
承办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六)心理微电影比赛
1.活动时间:4月4日-4月30日
2.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各学院限报一个作品。
3.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贴近大学生活,积极向上,不含与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2)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或者团队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
(3)符合微电影艺术标准,主题突出,结构完整,画面清晰,设置中文字幕,时长严格控制在 10-12 分钟内,大小在 1G 以内,格式最好为 AVI、MOV、MPG、RMVB、MP4 等。
(4)作品报送时,请附上故事梗概(作品简介),详细填写指导教师及主要演职人员姓名(发放证书用)。(附件1.)
(5)作品请于4月30日前,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xinli@nuist.edu.cn。
(6)心理中心将选取优秀作品参加江宁大学城心理微电影比赛。
4.奖项设置: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及特色奖若干。
承办单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七)学院活动
除以上全校范围内开展的各项活动,各学院至少举办(学院间可联合开展)一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活动时间须在4月至6月上旬之间,主题和内容不限,如心理影院、知识竞赛、微课程、征文演讲比赛、心理剧、素质拓展游戏、心理沙龙、趣味运动会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关爱自我、勇于成长的心理健康理念,展示学生阳光心理,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校园文化氛围。
活动要求:各学院在4月12日前将电子版《2018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申请书》(附件2.)发送至心理中心邮箱xinli@nuist.edu.cn,由心理中心统筹安排和协调,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承办单位:各学院学办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本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知水平。
2.积极组织,多方联动。请各学院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支持,加强家长、社会与校互动,形成关爱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合力。
3.认真构思,突出特色。各学院可以根据自己学院的特点,围绕相关主题自主开展符合本院实际、学生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
4. 整理材料,注重总结。各学院在活动中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要注意收集活动开展的文字、图片、影像,6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办的相关活动详情,请见奥蓝后续通知。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2018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