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核对201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经学院初审,学工处就业办审核,我校201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首批集中派遣方案已编制完成(首批集中派遣毕业生名单见附件),为确保派遣方案准确无误,现就方案核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要求 1、各学院打印附件“2017届毕业生派遣方案核对表”和“2017届毕业生档案去向核对表”,并组织毕业生逐项认真核对。如表中信息有误,请毕业生本人直接在打印稿中修改(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可认)。信息核对无误后,由毕业生本人签名确认。 2、所有首批派遣毕业生信息核对完成后,各学院予以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就业工作办公室。对于学生核对时修改的信息,请各学院予以确认,并在奥蓝学生管理系统“毕业辅助”中予以修改。 3、毕业生派遣方案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毕业生逐项核对并由毕业生本人签名确认(不得代签)。毕业生核对签名确认后的信息,将作为最终派遣数据,如信息错误,由毕业生本人或学院相关责任人负责。 二、时间安排 1、6月13日学工处就业工作办公室发布核对通知,各学院打印附件表格(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打印。不得更改表结构,不得删除或增加字段),并组织毕业生核对、修改、签名。 2、6月15日上午9:30之前,各学院将核对后的首批集中派遣就业材料(需毕业生本人签名、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学院盖章)报送至就业工作办公室(校史馆203-3)。逾期未报送的,首批不予办理派遣手续。 联系人:陆燕,联系电话:58731177 特此通知。 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