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三级心理网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针对大一、大二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5、2016级各班级心理委员
二、培训内容
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责、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及应对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晚上18:30,地点:北辰楼东阶梯教室,参加人员:全校2015级(大二)班级心理委员。
2、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晚上18:30,地点:北辰楼东阶梯教室,参加人员全校2016级(大一)班级心理委员。
四、具体要求
1、本次培训由学工处心理中心负责培训考勤工作,为保证学习效果,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必要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在学院办公室提交申请并签字盖章,上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培训结束后,各班心理委员要在学院辅导员的指导和帮助下,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心理健康工作。同时,应积极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做好向本院辅导员和班主任反馈信息的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