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广使用“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平台”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4-11浏览次数:222

 

关于推广使用“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平台”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和《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 号)提出的“校园精准服务行动”的要求,使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提高人职匹配效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推出“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匹配”理念为指导,引入成熟的专业测评技术,对进入平台的求职信息和岗位信息进行科学测评,通过大数据智能匹配系统,实现精准匹配、双向推荐,探索建立线上智能匹配对接、线下精准高效就业的招聘机制,进而提高招聘的成功率和稳定性。平台汇聚了全国30个省份150个大中城市的就业资源,有效推进了全国范围内的就业资源共享。
毕业生通过平台可进行免费职业能力测评,获得专业可信的测评报告,了解自身职业能力倾向,挖掘自身优势。凡经过测评的毕业生简历都将进入后台系统,形成“毕业生测评简历库”。测评结束后,平台根据毕业生专业知识、求职意向、职业能力测评报告等自动匹配与其能力需求最合适的岗位,并提供至少10 次来自企业的面试邀约机会。此外,毕业生还可通过平台进行自荐,自行检索感兴趣的单位或岗位,增加求职机遇与择业的主动性。
为更好地帮助我校毕业生顺利就业、高质量就业,现面向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17届毕业生推广使用该平台。
平台登录方法:登录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点击“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首次登录平台的学生,需点击首页右上角“个人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扫一扫页面显示的二维码进行测评注册,进而在平台中创作个人简历并提交,寻求就业机会。
请各学院尽快将“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平台操作指南”(附件)发送至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17届毕业生,指导他们在平台上登录注册并创建个人简历,积极寻找合适的就业机会、就业岗位,早日实现高质量就业。同时鼓励2018届毕业生积极了解和体验平台功能,为求职就业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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