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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和推荐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次数:431

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72)精神,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继续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为做好我校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推荐名额

(一)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 (一共30个名额)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大气科学学院

4(含研究生1

应用气象学院

2

地理与遥感学院

1

大气物理学院

2

水文气象学院

1

海洋科学学院

1

信息与控制学院

2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

公共管理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4

语言文化学院

2

传媒与艺术学院

1

 其中,除大气科学学院必须推荐1名研究生外,其它学院既可推荐本科生,也可推荐研究生。

(二)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由各学院在2015-2016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见附件1)中择优推荐。其中大气、经管推荐2个班,其他学院推荐1个班,一共17个班。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规定进行评选和推荐,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时作为“三好学生”推荐或作为“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由学院自定。

    (二)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班级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47日下午四点前将推荐报省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表(见附件23)及汇总表(附件45)报教育管理科,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三)本次省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采用差额评选的办法,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根据评比条件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先进个人23人,先进集体9个)进行差额评审(其中先进班集体将采取公开差额答辩的方式产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研究决定最终推荐名单并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审阅后的名单和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学院47日下午四点前报送材料(附件2345)时需纸质和电子文档各报送一份,纸质材料请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请通过奥蓝系统报送给教育管理科。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控制在300-500字。

    (二)经公示无异议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候选省级先进个人,需另附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师长点评和生活照四个部分。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等。个人事迹:1500-2000字,以第三人称行文;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全面、详细地展示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活动等各方面的优异表现。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综合评述。生活照:个人近期生活照,人的脸部清晰,仪态自然大方(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三)经公示无异议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候选省级先进班集体,需另附班级事迹材料,包括班级简介、班级事迹(正文)、师长点评和班级集体照四个部分。班级简介:150字以内,包括班级整体构成及曾获各类奖项。班级事迹:1500-2000字,以第三人称行文;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全面、详细地展示班级整体学风、班风,各类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整个班级在学院乃至全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异表现。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班级先进事迹进行综合评述。班级集体照:班级近期集体照,人的脸部清晰,仪态自然大方(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四)另附的最终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个人事迹材料和班级事迹材料请于417日前报送教育管理科,联系人:段喜萍,联系电话:58731436

    附件12015-2016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名单

附件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3: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附件42017年度省三好、优干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52017年省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研究生院

                                            201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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