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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17浏览次数:533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见附件1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6]2号)的精神,教育部决定在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其中我省南京师范大学招收6人,江苏大学招收3人,中国矿业大学招收2人。现将我校2017年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报名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1.推荐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推荐程序

 

    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报考的老师于2017年2月19日前提交职工在职学习审批表》(见附件2需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入职以来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到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原校史馆203-2,学生工作处将会同人事处根据申请情况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联系人:吴广宇;联系电话:58695655。

 

特此通知。

1: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职工在职学习审批表

 

                         人事处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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