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10-23浏览次数:967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试行)》中关于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5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0%(长望班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60%)。

三、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历年均获得校级或院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表彰;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课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

1. 请各学院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试行)》中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于114前完成评选和公示,评选结果导入奥蓝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通过奥蓝系统导出、打印,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教育管理科。

2.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宁缺勿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3.各学院要以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和择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推动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附件1: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可评人数

附件2:使用奥蓝系统进行“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操作方法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141023


 

苏ICP 备05007124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10201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