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审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3-01-09浏览次数:393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2〕35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64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13〕2号)等文件精神, 决定在我校开展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表现优异的硕、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和委托培养的除外)。

2.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1.按照省教育厅相关精神,坚持好中选优,以“差额评选”方式进行。

2.省教育厅下达2012年度我校评审指标为:硕士国家奖学金45个,博士国家奖学金14个。根据各学院参评人数,按比例下达至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指标,参加学校的终评。具体如下:

 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学院

硕士指标分配

博士指标分配

备注

80%等额评审指标

30%差额评审指标

80%等额评审指标

40%差额评审指标

大气科学学院

7

2

7

4

应用气象学院

3

1

1

0

遥感学院

3

1

0

1

大气物理学院

6

2

2

2

信息与控制学院

4

2

——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3

2

——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1

——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

1

0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2

0

1

0

公共管理学院

3

1

——

——

经济管理学院

1

1

——

——

合计

36

14

11

8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40%以内;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及更高等级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核心期刊等级以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大核心”2011年版)》或《科学引文数据库(SCD)(2011)》为准。更高等级期刊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发〔20106号)规定范围为准;(2)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取得突出科研理论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4)取得国家级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以上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中论文须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须排名前三。

本次评审科研成果认定期限为硕士(博士)入学后至2012年12月31日。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仅认定正常学制(3年)内的科研成果。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其科研成果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6.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2)上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

3)因课程、论文等未达到要求而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且处于延长学年期间的者;

4)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者。

7. 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评奖程序

评审分为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学院公示、学校评审及公示上报等五个步骤:

1.学生申请(即日起—1月10日)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本人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2.学院初评(1月13日前)

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3.学院公示(1月14日至18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请各相关学院于1月18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5室),联系人:耿小雷,电话:58731397。

电子材料(通过奥蓝系统报送):

A.《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4)

B.《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

C.《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

纸质材料(相关签字、盖章齐全):

A.《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一式一份,)

B.《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C.《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

D.《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

E. 成绩单(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F. 科研成果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4.学校评审(2月25日—3月1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报请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差额评审。

5.学校公示(3月8日前)

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上报省厅(3月15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审批表》填写说明

请各相关学院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http://zz.nuist.edu.cn/)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组织申请研究生认真填写。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调整表格大小或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研究生一般为“3年”。“基层单位”栏填入所在学院全称。

3.表格中“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道德品质优良等。字数控制在350-370字之间(不含标点符号)。如“本人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作为……,能严格要求自己;平时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信守信,品质优良,……;学习刻苦,努力钻研,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曾发表(获)……;积极参加课外集体活动,曾担任……,热心为同学们服务,获……;……;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特此申请。”

4.推荐人建议为申请学生的导师或辅导员,“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叙述具体、行文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120字之间(不含标点符号)。如“该生在校期间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能严格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曾……,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特此推荐。”

5.“评审情况”由主任委员代表学院评审委员会填写,内容应当规范、具体,杜绝简单填写“同意推荐”,字数控制在80-100字之间(不含标点符号)。如“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审,该生在校期间……,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且综合表现特别突出,推荐该生申报国家奖学金。”

6.申请人、推荐人、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基础单位主管领导必须本人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使用签名章。

7.表格中“基层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学院公章,盖章务必清晰、规范。

8.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各学院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一式三份,不要装订成册。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2.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评审组织

各相关学院要成立不少于7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组织工作,制定评审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及公示,对初评中有异议的申述及时进行研究与答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对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组织、名额再分配、评审程序、奖励条件和公示等做出具体规定。

请相关学院于1月14日下午16: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严把评审标准,规范报送申请材料

今年是国家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的第一年。各相关学院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质优良、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省教育厅对于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的审查极为严格。尤其是《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的申报内容、评审意见等粗糙、缺少、错别字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省教育厅将予以退回,名额不予替补,并在下一年度核减相关学校的奖学金指标。因此,请各相关学院在材料申报时要严格按要求填写,认真检查、逐一把关。学校差额评审时,将重点进行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查,材料填报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退回学院,名额不予替补。

4.认真总结宣传,加强资助育人工作

各相关学院要认真总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经验和问题,积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同时,结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和发放,采取事迹报告会、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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