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3年寒假将至,有少量学生要留校过寒假,为帮助这些学生中的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学校将设立部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学生助理不能替代工作人员正常值班”的精神,今年寒假期间继续坚持“适度、从紧”原则,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各学院学办、院办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机关各部门原则上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且必须有学生助理协助的,在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后,可以申请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图书馆、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如假期正常开放、运行,且必须安排学生助理协助的,在详细说明开放、运行时间及学生助理的工作内容后,可以申请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二、时间安排
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单位对寒假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申报酬金。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