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寒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3-01-07浏览次数:501

校内各单位:

2013年寒假将至,有少量学生要留校过寒假,为帮助这些学生中的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学校将设立部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学生助理不能替代工作人员正常值班”的精神,今年寒假期间继续坚持“适度、从紧”原则,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各学院学办、院办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机关各部门原则上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且必须有学生助理协助的,在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后,可以申请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图书馆、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如假期正常开放、运行,且必须安排学生助理协助的,在详细说明开放、运行时间及学生助理的工作内容后,可以申请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二、时间安排

110前,符合条件的单位登陆校勤工助学管理系统申请设立岗位。各申请单位须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岗位工作时间安排等内容。

111前,学校审核并公布2012年寒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114前,符合条件的寒假留校学生登陆校勤工助学管理系统,申请已批准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

115前,各单位完成勤工助学学生的录用工作。

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单位对寒假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申报酬金。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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