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大学生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提高在校大学生财经法规知识普及率,定于
一、各学院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全体在校学生参加此次知识竞赛。
二、参赛学生须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大学生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参赛,在“参赛区域”一栏填写“江苏省”,在“通讯地址”一栏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如大气科学学院学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三、答题截止到日前为
四、对参赛人数较多、成绩优异的学院,学校将颁发优秀组织奖,并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学生工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