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2-09-04浏览次数:213

各学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是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办理不及时或不合格都将影响贷款的发放。为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电子回执办理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绝大部分省份已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办理电子回执。经初步统计,我校今年共有1047人(含2012级新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初步签订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需要在近期办理电子回执。为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各学院收齐这些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含2012级新生,受理证明右上角需注明学生的学号),于9月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一周内完成审核,并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信息,然后提交给学生当地经办机构。 

      二、纸质回执办理 

      今年,尚有河北、福建等个别省份仍需要办理纸质回执(具体以当地经办机构今年的规定为准)。请通知需要办理纸质回执的学生,持当地经办机构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单”,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于9月17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5)现场办理,然后自行将纸质回执邮寄或送至当地经办机构。至此,当地经办机构才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因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不同,请各学院督促贷款学生在电子回执录入或纸质回执送达后,及时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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