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审2011年移动通信奖学金、维艾思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1-09-30浏览次数:203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扩大我校优秀学生获得奖励的机会,2011年继续评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移动通信奖学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艾思奖学金”(以下简称“移动通信奖学金”、“维艾思奖学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指标分配

1、“移动通信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各学院奖励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一等

二等

总额(元)

人数

(人)

标准

(元/人)

人数

(人)

标准

(元/人)

大气科学学院

7

1000

15

600

16000

长望实验班

1

1000

1

600

1600

应用气象学院

2

1000

4

600

4400

遥感学院 

3

1000

5

600

6000

信息与控制学院

5

1000

10

600

1100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5

1000

10

600

11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

1000

8

600

7800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5

1000

10

600

11000

数理学院 

5

1000

10

600

11000

公共管理学院    

2

1000

5

600

5000

经济管理学院

9

1000

20

600

21000

语言文化学院

4

1000

9

600

9400

大气物理学院  

3

1000

6

600

6600

传媒与艺术学院

1

1000

2

600

2200

滨江学院

15

1000

35

600

36000

合计

70

——

150

——

160000

 

2、“维艾思奖学金”用于奖励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研究生中优秀的学生。奖励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一等

二等

总额

(元)

人数

(人)

标准

(元/人)

人数

(人)

标准

(元/人)

大气科学学院

5

1000

3

800

7400

应用气象学院

1

1000

2

800

2600

合计

6

——

5

——

10000

 

二、评审时间安排及要求

1930前,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分别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移动通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艾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详细说明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及取得的成绩。

2108,各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提出建议奖励学生名单,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推荐意见”,意见中须注明奖励等级。

3109下午1600前,各学院将经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移动通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艾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移动通信奖学金奖励学生名单汇总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艾思奖学金奖励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1014前,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建议奖励学生名单,并将奖励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各学院同步公示)。

510月底前,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维艾思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2011年奖励学生名单。

6、各学院要根据《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移动通信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学发[2010]44号)、《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艾思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学发[2010]43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奖励指标,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公开、公正、公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奖励资金真正用于奖励优秀的学生。要加大对“移动通信奖学金”、“维艾思奖学金”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引导他们珍惜所获得的奖励,努力学习,争取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以上事项,望遵照执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928



 

苏ICP 备05007124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10201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