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1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1-09-06浏览次数:217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报到入学,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1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缴纳或不能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接待工作,为他们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营造温馨、和谐的校园氛围,使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安心报到入学。

3、各学院要认真调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重点掌握遭遇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地区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4、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学校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勤工助学等在内的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具体的评定办法。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报到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缓缴学费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中需详细说明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以及报到入学后缴费计划等。

2、学院审批:各学院在接到新生申请后,结合新生提供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3、学校审核: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持经学院审批的“申请表”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到报到现场“绿色通道”咨询点审核备案。

4、报到入学:学生凭学校盖章同意的“申请表”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安排住宿,发放生活用品和教材。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填写“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学校审核同意并缴纳剩余资金后,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5、发放临时补助:对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已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新生,特别是来自遭遇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地区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应提取一定比例的困难补助经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916前,各学院将临时困难补助发放情况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6、困难生认定和经济资助:新生报到入学后,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做好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根据认定结果和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结合学校正在或即将开展的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合理安排经济资助。对来自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省份、尚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在宣传和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基础上,动员其尽快联系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教育引导: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勇于战胜困难,培养他们的诚信、感恩、责任意识和自立、自强、自信的品质,鼓励他们认真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缓缴学费申请表

  

 

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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