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校内勤工助学岗亭经营权的竞标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1-06-15浏览次数:634

 

各位同学:

近三年来,学校通过竞标形式遴选校内勤工助学岗亭的经营权,既较好地发挥了勤工助学岗亭的助学功能,又培养了同学们的创业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现决定继续开展校内东苑、中苑两个勤工助学岗亭经营权竞标活动,欢迎有能力、有热情、有意愿参与勤工助学岗亭经营的同学踊跃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为我校东苑、中苑两个岗亭的经营权,两个岗亭各产生一名经营者(或一个经营团队)。

二、本次竞标只面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有意竞标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个人或团队(团队组成人员均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形式向所在学院报名。若以团队形式报名者,则需确定一名主要责任人。

三、经营者需根据“立足校园、服务师生”的原则确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经营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勤工助学岗亭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不得经营各类违禁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得经营不适合学生从事的项目,不得侵害学校师生员工的利益,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勤工助学岗亭正常经营周期为1年。经竞标确定的勤工助学岗亭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租岗亭的经营权。若存在此类行为,学校将无条件收回岗亭经营权。

五、经竞标确定经营者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后对其经营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生经营不善等情况,将收回岗亭经营权。

七、本次竞标活动的安排:

1、请有意竞标的个人或团队,于622前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亭竞标书”(见附件1),并递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根据学生的经营计划、个人能力(团队组成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予以审核、组织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和学生的竞标材料(含附件1及竞标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于624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结合学院的审核推荐意见,对标书进行研究和审定,并初选一定比例的竞标者进入复选环节。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初选胜出的同学参加竞标答辩,陈述自己的经营理念和设想,并回答专家组的相关提问。

5、专家组结合标书内容、答辩情况及学院推荐意见进行讨论与商定,确定本次竞标的胜出者。

 

附件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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