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1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做好贷款学生信息建档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记录整理学生信息,建立包括学生家庭信息、学籍信息、贷款信息及就业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及数据库,并适时维护更新。
二、做好诚信教育工作
要以开展毕业生离校教育教育为契机,向贷款毕业生讲解贷款知识,解读合同条款,明确还款义务,宣传个人征信系统的约束作用。
三、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各学院通知2011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
首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学生,可以使用身份证方式登录,登录成功后,可自行设置个性化登录方式。若就学信息(入学年份、毕业日期)不正确,请及时到所属县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会导致学生自付利息。
特此通知。
|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pdf (801.01 KB)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