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长望”助学基金资助申请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1-04-13浏览次数:638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理事会每学期受理一次集中资助申请。每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资助的对象是“近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患重大疾病而急需帮助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或研究生”。根据这一规定,“长望”助学基金理事会决定在近期开展一次集中资助申请。

    请各学院深入学生之中,在准确掌握符合此次“长望”助学基金资助条件的学生所遭遇的突发困难的基础上,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学生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提出建议资助名单和资助等级并排序。申请学生需如实填写《“长望”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详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无有效证明的学生申请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于56日下午400前将《“长望”助学基金建议资助名单排序汇总表》(附件2)和经学院审议、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申请材料提交“长望”助学基金理事会常设机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过时不再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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