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使用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情况日报平台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1-03-23浏览次数:1393

各学院:

江苏省教育厅为了实时跟踪监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情况,更好的促进全省的就业工作,依托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建设了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情况日报平台。根据江苏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在全省高校全面推广使用。为认真落实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约信息录入方式

(一)签约毕业生本人录入。

12011届本科毕业生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job.gov.cn:2008)”,点击“协议书反馈”按钮,进入就业协议书反馈(毕业生入口)界面。

2、毕业生通过推荐表编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就业协议书反馈(毕业生入口)。

3、在平台中根据就业协议相关信息逐项填写到对应项目中。

4、项目填写完毕,点击确定按钮。数据自动上传到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签约数据库),审核状态显示为未审核。

(二)学院辅导员代为录入。

1、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后台(http://www.91job.gov.cn:2008/manage/login.aspx),使用帐号(与推荐表打印帐号一致)登录。

2、点击“签约日报平台”→“审核学生签约数据”,页面右侧显示出学生列表。

3、在列表中选取未录入就业签约协议的学生数据,点击代为录入按钮。

4、在弹出窗口中完成协议录入并保存。数据自动上传到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签约数据库),审核状态显示为已审核。

二、签约信息审核

毕业生填写的就业协议信息由学院辅导员根据学生上交的就业材料进行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院系辅导员代为录入的就业协议书信息,直接保存为已审核数据,无需进行审核。签约信息审核流程如下:

(一)辅导员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后台(http://www.91job.gov.cn:2008/manage/login.aspx),使用帐号(与推荐表打印帐号一致)登录。

(二)点击“签约日报平台”→“审核学生签约数据”,页面右侧显示出学生列表。

(三)在列表中选取已录入就业签约协议尚未审核的学生数据,点击审核/修改按钮。

(四)在弹出窗口中完成协议书的审核和修改,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数据自动上传到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签约数据库),审核状态显示为已审核。

三、学院工作

(一)已交就业工作办公室的就业协议书信息录入。

323日前(含)已交就业工作办公室的就业协议书,就业信息已经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接收到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毕业基本中,为避免返回学院出现差错,由学院代为录入。学院要及时主动与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协调,安排人员于331日前在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机房录完已经报送就业工作办公室的就业协议书信息。

(二)尚未交就业工作办公室的已签就业协议书信息录入。

尚未交就业工作办公室的已签就业协议书信息录入,由学院自行安排录入方式,学生直接录入或由学院代为录入。若由学生直接录入的,学院需要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准确填报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是江苏省教育厅准备建立全省统一的用人单位代码库做准备工作。因此各学院应要求学生认真查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学院审核时要严格核实。其中江苏省内的部分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可通过“江苏省信息标准服务网”查询。

    (二)完整准确录入签约信息,及时审核。

    请各学院今后在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送交就业工作办公室前一定要完整准确录入签约信息,及时审核。就业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情况不定期发布就业日报平台上反应的各学院的签约信息和审核状况。教育厅对高校就业工作考核参考该项工作,学校对学院就业工作考核也将适当参考该项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陆燕。

联系电话:5873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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