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天收到《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 [2011]1号),现将该《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咨询和推荐工作,引导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专职辅导员报考。 请报考人员向所在学院提出报考申请,由学院审核推荐,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在近三年获得过校级“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学院同意报考的专职辅导员须认真填写《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于2011年2月25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另外,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院校的报考程序和报考时间。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