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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辅导员年度岗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学发[2010]3号),现将我校2010年度辅导员岗位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本部的专职辅导员(含学办负责人)。
二、考核原则
1、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参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辅导员年度岗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学发[2010]3号)。
四、有关要求
1、辅导员岗位考核过程中的学生测评、同行测评、班主任测评、任课教师测评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工作均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其中学生测评时参与测评的学生人数不得低于辅导员所带学生数的80%,被测评辅导员必须回避。有关测评表格由各学院自行印制,表格样式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2、请各学院于12月24日前将《2010年辅导员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辅导员审批表》(附件5)报教育管理科,报送材料时需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学生工作处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