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决定举办“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为配合好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注册的中国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09年;
2.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三、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推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推选工作,各学院可在前期刚刚推荐的省级学生先进典型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学生不超过1名。学校将从初选候选人中择优推荐学生参加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举办的“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2.请各学院将初选报名表(见附件)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学工处教育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奥蓝系统发送至学工处教育管理科。
附件:
2.《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关于举办“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
学生工作处
2010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