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创建“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学生宿舍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简称:校宿管会)相关工作,现已制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见附件一),请各学院根据章程的要求成立院宿管会,确定宿管会会长人选。
同时,为了加强学生宿舍区楼宇的管理,请各学院按照附件二的要求推荐各相关宿舍的楼长和副楼长人选(宿舍楼长及副楼长的安排兼顾人员的分布以及各学院人数的相对平衡)。学生党员和各级学生干部优先,要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善于表达沟通。
请各学院将宿管会会长以及楼长、副楼长等相关信息于
附件一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
附件二 各学院推荐楼长安排表
附件三 校宿管会成员登记表
学工处 校团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