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08-09学年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09-10-28浏览次数:1954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初的工作安排,各学院在完成2008-2009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对学校奖学金以及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进行了初评。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学发[2008]9号),学校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同时进行。近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已下达我校,现就2008-2009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以及评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奖学金的评定

1. 2006级非学分制学生学校奖学金的评定“按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必修课(不含体育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评比决定获奖学金的学生”;

2. 2007级、2008学分制学生学校奖学金的评定“按所获得学分的课程计算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并按计算成绩由高到低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排名,评比决定获奖学金的学生”,其中所获学分的课程包含体育课。

3.2007级、2008级学生必修课(含体育课)首次考核成绩必须及格方可参评2008-2009学年学校奖学金。

4. 2008-2009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对体质测试成绩的要求为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即成绩及格。

5.请各学院认真开展评比工作,评比结果要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112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评比结果报教育管理科,报送材料包括:《学校奖学金评定报表》(分学分制与非学分制两种表格)、《学校奖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同时,请将评比结果导入或录入奥蓝系统(学期选择2008-2009-2)。

二、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1.请各学院在完成学校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

2.根据前期工作安排,请各学院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在认真做好2008-2009学年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进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其中,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按比例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对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进行评比,不占用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3请各学院认真开展评比工作,评比结果要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112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评比结果报教育管理科,报送材料包括:《先进个人评定报表》、《先进个人评定情况汇总表》和《先进班集体审批表》。同时,请将评比结果导入或录入奥蓝系统(学期选择2008-2009-2)。

 

学生工作处

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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