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及学校奖学金评比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09-09-06浏览次数:853

各学院:

    为更好地完成本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及学校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说明:

一、本次奖学金的评定以2008年教务处下发的《学生手册》中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准,即06级非学分制学生学校奖学金的评定“按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必修课(不含体育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评比决定获奖学金的学生”;0708级学分制学生学校奖学金的评定“按所获得学分的课程计算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并按计算成绩由高到低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排名,评比决定获奖学金的学生”,其中所获学分的课程包含体育课

经向教务处咨询,现将学分制学生课程成绩计算方法举例作进一步地说明:

1.学分制学生,某门课程首次考核成绩不及格,且补考或重修成绩依旧不及格,最终未拿到该课程学分,则该门课程成绩不计入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即首次考核成绩及格的课程),再次进行重修,则重修学年该门课程成绩不计入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2.学分制学生,某门课程首次考核成绩不及格,而补考或重修成绩及格且拿到该课程学分,则该门课程成绩需计入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成绩以首次考核成绩为准。

二、评定本次学校奖学金依据的成绩,无论学分制学生还是非学生制学生均以教务处认定的首次考核成绩为准。

注:根据教务处的相关规定,2008级学分制学生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的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例外,即首次考核成绩不合格,补考合格,则该门课程成绩以60分计算。

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第十六条(二)“非学分制学生选修课每通过一门+0.005*实际得分”,根据教务处的统一规定,选修课、通修课其课程性质均属于选修,因此此条款中的“选修课”包含选修课、通修课

四、根据教务处《关于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成绩管理的规定》要求,部分少数民族的部分数理基础课程及大学英语课程,需按照一定的公式折算计算成绩。折算成绩由教务处统一计算,即发至各学院的学生成绩已经是折算后的成绩

五、2008-2009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对体质测试成绩的要求,以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准(即必须达到及格)

六、军训成绩不计入学分制学生成绩之中。

 

学生工作处

20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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