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09〕5号)精神,我校将于近期组织推荐“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各学院专职辅导员(含学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等)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四)2008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提出的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2008年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三、有关说明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它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总结辅导员工作成果,宣传表彰优秀辅导员,调动和激励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
(二)各学院对照报名条件(特别是第三条)择优推荐1人,于2月17日16: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报教育管理科,同时通过奥蓝报送电子版。
(三)学校将对各学院上报人员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一名辅导员参加全国评选。
(四)联系人:葛昕明,电话:58731436。
附件1: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08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09〕5号)
学生工作处
200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