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之窗

新《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出台

作者:教育部网站发布时间:2005-03-29浏览次数:836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生活,强健体魄”,这些朗朗上口,便于记忆,高度概括对新时代大学生的要求成为教育部近期出台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一大特征。据悉,新《准则》是教育部在对全国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大学的学生现状调研分析,参阅了大量国内外有关规定或资料,广泛征求高校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后,对1989年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修订形成。它从如何处理好与国家、社会、学校、个人四个层面的关系上,对大学生从政治、思想、学习、道德、健康等八方面提出原则性的基本要求。

  根据中央16号文件的精神,新《准则》鲜明提出了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要求。明确了大学生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人生目标。

  新《准则》对大学生的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充分反映了新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如新《准则》要求大学生“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文明使用互联网”、“热爱生活,关爱自然”、“自觉抵制黄赌毒”等。

  新《准则》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如学习方面有“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严谨求实”、“珍惜时间,学业有成”的要求,道德方面有“履约践诺,知行统一”,“恪守学术道德”的要求,修养和心理健康方面有“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豁达宽容,积极向上”、“磨砺意志,不怕挫折”的要求。这些要求都是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和现状提出来的。

  新《准则》对大学生言论和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既宏观又简洁。准则是对大学生行为思想层面的倡导和要求,它不是具体行为规范,也不是学校具体管理规定。在新《准则》中取消原来的“按时熄灯就寝,不在禁烟区吸烟”等一些具体规定,代之以对大学生从政治、思想、学习、道德、健康等方面提出原则性的基本要求。为各高校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相关的要求留有了很大的空间。

  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新《准则》下发后将作为大学生必读、熟知的教育教学要求,同时将把学生对《准则》了解程度列入学校教学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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