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1-29浏览次数:1358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广泛宣传学生励志成才的典型事迹,进一步彰显资助育人工作成效,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资助工作统一安排,现面向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征集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全体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代表。各学院按照不低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总数10%的比例,选取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学生报送。

二、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一)个人简介

简介要求:100字以内,含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请严格按照上述信息的顺序逐一编写。

注意事项:(1)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2)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一般是国家、省级、校级;(3)重要的奖项、荣誉后,若有重要的期刊论文发表或论著出版,可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范例:***,汉族,***月生,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大学**学院**专业**级学生。曾获**奖学金一等奖、**荣誉称号等,在国家级刊物《****年第*期上发表论文1篇。

(二)事迹正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文章标题与内容两部分,2000字以内。

1.写作视角可从第一人称或者第三人称(导师、同学或者学校部门)出发,突出获奖者如何刻苦钻研并取得优异成绩、怎样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工作等,形象要丰满、内容要生动,人物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以达到引导和激励广大在校大学生的目的。

2.文章标题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力求浓缩并体现人物事迹的特色,尽量避免泛泛使用“青春”“幸福”“追梦”等一般化词语,不要超过18个汉字。文内有小标题者,一方面文内小标题要贴合文章标题立意,能提炼出每部分的核心内容;另一方面小标题的表达,要注意炼字炼句,使之富有文采,并且要注意几个并列小标题之间的呼应和文字结构的匀称。

3.文章内容的组织上,行文要做到详略得当,结构匀称。一是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小标题。主体内容不要面面俱到,要注意归纳并突出描写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学习、工作、品德情况,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

4.文章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应重点突出自身优势,强调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并注意对这些小故事或事迹中的人物神态、心理、言行等加以生动、细致的刻画,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地虚构情节。

(三)师长点评

 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点评者的单位、身份、姓名),注意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不需要再罗列奖项。

(四)照片提供

     提供两张照片,要求一张生活照,一张标准照,生活照动作可以比较随意、放松些,清楚呈现人物主体,人物切忌墨镜、帽子等饰物遮住脸部。照片像素不要低于300像素,要求发送原图,不要放在word文稿中。照片请用学校名+学生姓名命名,以.jpg的格式存放。

(五)文稿命名

     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文稿和照片,文件夹、文稿和照片均以“国奖/励志+学院+姓名”形式命名。

四、工作要求

国奖、励志优秀典型事迹征集活动是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优秀学生典型的重要途径,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都会在各高校遴选优秀学生事迹进行汇编,并将该项工作与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挂钩,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学生撰写的材料要严格指导和把关,确保材料质量能真正起到引导和激励的作用。

请各学院于1214日前将材料电子版通过奥蓝发送给联系人(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58731397

学生工作处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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