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评选2019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1-28浏览次数:588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中关于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9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0%(长望学院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60%),各学院可评人数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历年均获得校级或院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表彰;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课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

1. 请各学院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中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于127日前完成评选和公示,评选结果导入奥蓝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通过奥蓝系统导出、打印,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教育管理科。

2.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3.各学院要以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立德树人教育,推动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4.请各学院于123日到教育管理科领取《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1: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可评人数.xls

附件2:使用奥蓝系统进行“优秀毕业生“操作说明.doc

 

学生工作处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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