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峰发布时间:2018-10-12浏览次数:486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以下简称《应征入伍资助办法》)、《苏教助中心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55号)和《苏教助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相关材料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4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2009年后(含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1年后(含2011年)普通高校在校生,以及2011年秋季学期之后复学的退役士兵(入伍前为普通高校在校生、入伍时间不限);国家资助直招士官,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20158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是2012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12月入伍实习、2015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第三类是2013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学生。

二、申请程序

()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程序

1.申请补偿的学生自行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在线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手填及复印无效,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学费补偿申请表》),务必要本人签字,并及时提交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审核。由县级征兵办出具意见,填全所有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入伍批准书号、入伍通知书号、经办人签字、单位公章、联系电话、时间),然后返还学生。

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不含住宿费、书本费等其他费用)、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助学贷款情况等信息由学生本人如实填报。在校期间曾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提醒:为方便学生及时领款,学校财务部门将通过“银行打卡”方式拨付补偿资金,因此建议学生填表时统一选择拨付方式为“存入银行”,并规范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下属的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和开户人姓名等信息。

2、学生将《补偿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寄送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活202室)。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学校财务部门对《学费补偿申请表》中学费、贷款以及补偿资格、补偿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

()退役复学的学生申请学费减免的程序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自行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手填及复印无效,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一定要本人签字,连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起提交给学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三、特别说明

1.2014年秋学期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凡是在201471日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新标准执行。补报往年的学生,按旧标准执行。

2.以前年度符合条件未申报国家资助的学生可申报,注意各政策实施的起始时间和有效期。少数确已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但不能在预征系统中注册的,如查实入伍情况,也可申报。

四、工作要求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从2015年起高校直招士官学生也在资助范围内)国家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在校生和毕业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调查摸底及材料报送等各项内容。

2.各学院应指导学生按规定程序申请,注意核实学生的助学贷款信息(有贷款则须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以及学生的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或退役证书)复印件。

3.请各学院于20181022日前提交《2018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学生相关的申请材料。若无符合政策规定的学生,实行“零报”。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58731397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doc

附件2:苏财教〔2015〕242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公室转发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PDF

附件3:2018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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