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暑假和2018-2019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6-11浏览次数:907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助学和育人功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济上面临的困难,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学发[2008]6号)规定,请有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的单位即日起开始申报2018年暑假和2018-2019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请要求

勤工助学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重要途径之一。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应遵循有利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济困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各单位要对原有勤工助学岗位进行认真的梳理,在综合评估岗位的必要性及作用发挥情况的基础上,重新申报新的勤工助学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1.勤工助学岗位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为主,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实际调整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

2.勤工助学岗位要注重与学生学业有机结合,工作内容有利于学生学业进步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工作时间不能与学生学习时间相冲突;

3.勤工助学岗位要求安全、无毒、无害,学生力所能及;

4.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二、工作安排

1.623日前,各用工单位登录“奥蓝学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95.237.159/login.aspx),填写2018年暑假和新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提交审核(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2.73日前,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勤工助学岗位;

3.76日前,发布2018年暑假勤工助学岗位信息(2018年暑假勤工助学时间暂定为715日至91日,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满勤的时间是5.5*49=270小时,每个学生不超过200小时,请需要申请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申报;勤工助学的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的暑假时间为准);暑假助理岗位的“岗位名称”一栏请写“xx科室暑假学生助理”(例:学工处资助中心暑假学生助理,即必须含有“暑假”一词),“岗位性质”一栏选择“暑假”。

4.71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奥蓝学生版”申请暑假勤工助学岗位,各用工单位审核学生申请,确定录用学生名单,与学生签署用工协议并进行必要培训。

5.2018-2019学年长期勤工助学岗位将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公布,各用工单位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勤工助学学生录用和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用工单位申请设立勤工助学的方法和流程.doc

 

 学生工作处

 20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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