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5-31浏览次数:1073

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见附件1)。根据该通知精神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通知予以转发并就我校参加此次主题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要求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包括征文比赛、视频大赛、音频大赛和宣传画大赛等四个部分,每个单项比赛的具体内容、作品格式要求及奖励办法等详见附件1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教师和学生。其中征文比赛参赛对象为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三、报名与作品提交流程

请参加活动的同学和教师于630日前登录中青在线(www.cyol.com)报名参加“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并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需在63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集齐微博转发后,参赛学生及教师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汇总参赛作品后填写《2018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在校生参赛情况汇总表》(附件2),与参赛作品一起于630日前通过奥蓝消息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打包发送)。

 四、活动组织和投稿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及时将通知在学院内宣传,并组织实施,要积极引导在校学生,特别是那些受到国家及学校的资助后在学习成绩、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典型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二)根据组委会要求,所有参赛教师和学生的参赛作品及报名表须经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其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及参赛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然后由学校统一投稿。请各学院及时汇总审核并按照要求提交本院参赛作品及报名表(材料报送联系人:周老师,电话:58731397,大活202室)。

(三)20187月,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初审,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审核,初审合格的在相关报名表上加盖资助中心公章,并统一完成纸质版邮寄或电子版邮件报送工作。

(四)为鼓励广大师生踊跃参赛,学校将根据参赛作品情况组织校级优秀作品评选,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同时,根据各学院对活动宣传动员及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等,开展优秀组织奖评选。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苏教助中心(2018)22号 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2018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在校生参赛情况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8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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