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1316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苏教助中心[2018]14号)精神,为就做好我校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

 生源地贷款是国家和省政府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事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生源地贷款政策宣传、申请学生信息统计等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江苏省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动员工作。通过召开班会、讲座等形式,介绍贷款政策规定,使每一位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等,通过有效措施推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

 二、学费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本着“生源地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苏财教【2014】258号文)的原则,学生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

 三、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江苏省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毕业班学生)

(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为学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预申请工作流程

凡需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经过学校组织的贷款预申请工作,获得统一的贷款证明,方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2018年江苏省生源地贷款申请学生的资格认定继续通过“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系统网址可通过百度搜索到或登陆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主页点击“热点链接”。预申请工作流程:

    1、5月16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江苏省生源地高校院系导入学生信息”见附件1,红色字体为必填内容),并审核学生所填信息是否完整、规范、准确以及申请学生是否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等。审核后的学生申请信息采集表由学院保存,以便集中录入系统。

2、5月22日前,各学院将审核无误后的“江苏省生源地高校院系导入学生信息”的全部内容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录入“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必须准确,任何一项信息错误都有可能影响到贷款的发放。所有贷款学生的申请信息全部录入管理系统后,统一通过管理系统报送学校审核。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步审核各学院报送的贷款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将于5月25日统一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省级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集中打印学生的贷款申请表(贷款证明)经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发给学生,学生暑假期间凭上述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家长(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时间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布的通知为准。

4、针对各学院在往年录入学生贷款申请信息时存在的问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整理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录入注意事项”(附件2),供参考。

5、预申请工作只针对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续贷的学生只需在国开行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即可。

 

特此通知。

附件1:生源地高校院系导入学生信息模板

附件2: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录入注意事项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2日

附件1:生源地高校院系导入学生信息模板.xls

附件2: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录入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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