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树立诚信考风建设优良学风”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12-28浏览次数:194

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加强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期末复习迎考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树立诚信考风 建设优良学风”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期末复习迎考宣传发动工作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微博、飞信、微信、QQ等形式,教育学生认真复习,积极备考。各学院要组织召开一次全体学生参加的考前动员大会或主题班会,教育引导学生集中精力投入到期末复习备考中,认真抓好复习准备环节,做到有备而考。

    (二)开展生涯规划跟踪与评估活动 各学院要针对学生本学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交流,开展对学生生涯规划的跟踪与评估活动。要对照学生制定的大学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总结本学期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并对学生的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

   (三)开展困难学生帮扶活动 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课堂和学生宿舍,加强对期末学风的检查和督促,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同时要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针对性心理辅导,并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学生安心复习迎考。

   (四)开展同伴学业互帮互助活动 各学院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建立切实可行的互帮互助机制,号召成绩优秀的同学、班团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学长等通过结对子、联系宿舍等方式组成形式多样的帮扶小组,在班级、专业、年级间开展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业能力提升等活动,在学生中营造互帮互勉、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风气。

   (五)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院考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考试纪律规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等规章制度,将有关学生考试作弊的认定与处理及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使学生能知晓规定,自觉遵守规定。特别强调要带齐相关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一卡通不作为考生身份证明),不得替考,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不得利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接收或发送信息。各学院要提醒参与监考的班主任老师,提前到达考场进行清场和位置安排;在考试开始前务必做好考风考纪的强调。用正反两方面的材料在学生中进行引导、宣传,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培养学生“尊重知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意识。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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