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13-01-04浏览次数:1324
各学院:
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定于1月18日召开本学期最后一次会议,请各学院将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违纪学生材料(包括留校察看期已满,需按期解除留校察看的学生)于1月15日前报送教管科。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