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办理流程

作者: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2-17 10:44:19 字体:【发布时间:2012-12-17浏览次数:1901

1、首次申领《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流程

1)根据学校当年就业工作总体安排,发布组织学生申领《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的通知,各学院具体组织学生按要求申领。

2)毕业生登陆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job.gov.cn)点击“注册推荐表”链接,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tjb.91job.gov.cn进入到注册页面进行注册,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各学院对毕业生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每一位毕业生;若毕业生信息有误,组织学生修改完善。

4)毕业生注册信息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编码,此编码是识别毕业生身份的重要凭证。

5)毕业生信息审核确认无误后,各学院统一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两份)和《就业推荐表》(一式一份)。

6)各学院将打印好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整理好后,到就业工作办公室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后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方为有效。

7)各学院将《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下发给毕业生。

2、《就业协议书》补办流程

1)遗失《就业协议书》补办流程

①在遗失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就业协议书》遗失启事,声明作废;

例:“遗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届毕业生×××协议书,编号××××,声明作废”(编号可向所在学院查询)

②毕业生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写《协议书遗失申领登记表》,学院重新打印协议书;

毕业生携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和学院审批后的《协议书遗失申领登记表》以及新打印的协议书到就业办现场办理。

遗失后补办的《就业协议书》上,均加盖“遗失补办”字样。严禁毕业生在违约后假借遗失名义申请办理《就业协议书》,此举属于不诚信行为。若用人单位追究责任,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2)与签约单位解约后补办《就业协议书》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与原单位解除协议、与新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可重新申领《就业协议书》。申请流程如下:

①毕业生持原签约单位解约证明、原《就业协议书》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写解约毕业生申领就业协议书登记表》,各学院审核批准后,重新打印《就业协议书》。

②毕业生持原签约单位解约证明、原《就业协议书》和经学院审批的《解约毕业生申领就业协议书登记表》、新打印的《就业协议书》到就业工作办公室现场办理。

③毕业生需对所签署的《就业协议书》负责,不可随意毁约。

3、《就业推荐表》遗失补办流程

1与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查询原《就业推荐表》编号。

2)在遗失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就业推荐表》遗失启事,并声明作废。

例:“遗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届毕业生×××推荐表,编号××××,声明作废”

3)毕业生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写《推荐表遗失申领登记表》,重新打印《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4毕业生携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经学院审批的《推荐表遗失申领登记表》和新《就业推荐表》到就业工作办公室现场办理。

注:①有的用人单位签约时收取《推荐表》原件,签约毕业生在解约时应向用人单位索回原件。

②遗失重新申领的《就业推荐表》上盖有“遗失补办”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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